星期二, 9月 28, 2010

管理課程3 - 目標管理

目標管理一方面重要的是目標本身,因為目標指明了方向。第二是計劃,計劃實際上是我們的路徑,是以什麼樣的方式去實現目標。第三個方面是實現目標需要以人為本。簡單的說方向、路徑和人是目標管理的三個重要環節。
目標管理構成的四個方面:
  1. 目標訂立
    目標可量化(天數、金額、數量)
    不能量化,不算是目標,因為沒辦法訂定評量
    訂定目標(依需求或Capacity制定)
    • 個人目標
    • 部門目標
  2. 輔導實施
    示範、指導、檢查
    檢查最為重要,因為1.可得知是否符合規範,2.得到第一線feedback,進而改善制度,增加Capacity
  3. 評估結果
    重點:溝通
    瞭解實際情況,找出問題所在及可改善的方法
  4. 修正
關於這四個方面我們中間所需要做的事情是大量的溝通,關於目標的溝通,關於我們用什麼樣的方法去達成目標的溝通。
目標管理的基本程式
  目標管理的具體做法分三個階段:
第一階段為目標的設置;
第二階段為實現目標過程的管理;
第三階段為測定與評價所取得的成果。
  
  1. 目標的設置
      這是目標管理最重要的階段,第一階段可以細分為四個步驟:
      ①高層管理預定目標,這是一個暫時的、可以改變的目標預案。即可以上級提出,再同下級討論;也可以由下級提出,上級批准。無論哪種方式,必須共同商量決定;其次,領導必鬚根據企業的使命和長遠戰略,估計客觀環境帶來的機會和挑戰,對本企業的優劣有清醒的認識。對組織應該和能夠完成的目標心中有數。
      ②重新審議組織結構和職責分工。目標管理要求每一個分目標都有確定的責任主體。因此預定目標之後,需要重新審查現有組織結構,根據新的目標分解要求進行調整,明確目標責任者和協調關係。
      ③確立下級的目標。首先下級明確組織的規劃和目標,然後商定下級的分目標。在討論中上級要尊重下級,平等待人,耐心傾聽下級意見,幫助下級發展一致性和支持性目標。分目標要具體量化,便於考核;分清輕重緩急,以免顧此失彼;既要有挑戰性,又要有實現可能。每個員工和部門的分目標要和其他的分目標協調一致,支持本單位和組織目標的實現。
      ④上級和下級就實現各項目標所需的條件以及實現目標後的獎懲事宜達成協議。分目標制定後,要授予下級相應的資源配置的權力,實現權責利的統一。由下級寫成書面協議,編製目標記錄卡片,整個組織彙總所有資料後,繪製出目標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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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實現目標過程的管理
      目標管理重視結果,強調自主,自治和自覺。並不等於領導可以放手不管,相反由於形成了目標體系,一環失誤,就會牽動全局。因此領導在目標實施過程中的管理是不可缺少的。首先進行定期檢查,利用雙方經常接觸的機會和信息反饋渠道自然地進行;其次要向下級通報進度,便於互相協調;再次要幫助下級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問題,當出現意外、不可測事件嚴重影響組織目標實現時,也可以通過一定的手續,修改原定的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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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總結和評估
      達到預定的期限後,下級首先進行自我評估,提交書面報告;然後上下級一起考核目標完成情況,決定獎懲;同時討論下一階段目標,開始新迴圈。如果目標沒有完成,應分析原因總結教訓,切忌相互指責,以保持相互信任的氣氛。
目標管理的四個步驟
  由於各個組織活動的性質不同,目標管理的步驟可以不完全一樣,但一般來說,可以分為以下四步。
  
  1. 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標體系
    實行目標管理,首先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目標體系。這項工作總是從企業的最高主管部門開始的,然後由上而下地逐級確定目標。上下級的目標之間通常是一種 “目的一手段”的關係;某一級的目標,需要用一定的手段來實現,這些手段就成為下一級的次目標,按級順推下去,直到作業層的作業目標,從而構成一種鎖鏈式的目標體系。
      制定目標的工作如同所有其他計劃工作一樣,非常需要事先擬定和宣傳前提條件。這是一些指導方針,如果指導方針不明確,就不可能希望下級主管人員會制定出合理的目標來。此外,制定目標應當採取協商的方式,應當鼓勵下級主管人員根據基本方針擬定自己的目標,然後由上級批准。
      目標體系應與組織結構相吻合,從而使每個部門都有明確的目標,每個目標都有人明確負責。然而,組織結構往往不是按組織在一定時期的目標而建立的,因此,在按邏輯展開目標和按組織結構展開目標之間,時常會存在差異。其表現是,有時從邏輯上看,一個重要的分目標卻找不到對此負全面責任的管理部門,而組織中的有些部門卻很難為其確定重要的目標。這種情況的反覆出現,可能最終導致對組織結構的調整。從這個意義上說,目標管理還有助於搞清組織機構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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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組織實施
    目標既定,主管人員就應放手把權力交給下級成員,而自己去抓重點的綜合性管理。完成目標主要靠執行者的自我控制。如果在明確了目標之後,作為上級主管人員還像從前那樣事必躬親,便違背了目標管理的主旨,不能獲得目標管理的效果。當然,這並不是說,上級在確定目標後就可以撒手不管了。上級的管理應主要表現在指導、協助。提出問題,提供情報以及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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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檢查和評價
    對各級目標的完成情況,要事先規定出期限,定期進行檢查。檢查的方法可靈活地採用自檢、互檢和責成專門的部門進行檢查。檢查的依據就是事先確定的目標。對於最終結果,應當根據目標進行評價,並根據評價結果進行獎罰。經過評價,使得目標管理進入下一輪迴圈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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