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五, 5月 23, 2014

程式應易抽換,而非再利用

幾年前看到這句話「程式應易抽換,而非再利用」,一直看不懂這意思
過去觀念一直是程式應模組化,以便「重覆使用」
怎麼會這麼說呢

最近在學軟體架構,講師又提到這詞
沒說沒感覺,再回去review Design Patterns
還真的都在說易更換,而非重覆使用
為什麼呢

先看這句Prefer composition over inheritance (組合超越繼承)
這句話也讓我想了很久
物件的好處不就是要繼承嗎?
怎麼又要我們不要用繼承,那過去在學的是什麼

原因1:父類別的改變就會直接影響所有的子類別
原因2:因為程式只會對父類別操作,所以子類別需熟悉父類的實作(例如父類別的function實作二件事,而子類別只實無一件事)

因此用composition不會影響原結構而且易於抽換不同的物件
所以"Prefer composition over inheritance"
而這句就代表了「程式應易抽換,而非再利用」

真是太深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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